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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检察: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实践基地
时间:2024-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国式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使地球充满生机,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5月16日上午,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圆山林下生态园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实践基地”。

龙海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高山,龙海林下国有林场书记、场长林永洲共同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实践基地”揭牌。揭牌后,检察官与林场工作人员将追回的涉案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山橘种植到基地,并召开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实践座谈会,就珍稀植物保护、基地建设等合作方向进行探讨和交流。

检察实践基地启动后,龙海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毅组织本院“创新型”学习小组的干警在基地开展一次别开生面的“青年干警讲堂”,以“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形式,由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系列案的检察官结合办案经历,讲述以检察建议促诉源治理,以及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将金毛狗蕨送归原生境林场的检察故事,阐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在检察官娓娓道来中,学习小组的干警观察金毛狗蕨、石山苏铁、山橘在自然环境滋养后娇憨可掬、强壮蓬勃的姿态,深切体会以能动履职助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检察实践。

近年来,龙海区检察院与龙海林下国有林场通过协作推进野生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等方式,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截至目前,龙海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共将涉案野生植物金毛狗蕨、石山苏铁、山橘合计1000余株送回原生境地,移交龙海林下国有林场管护。

下一步,龙海区检察院将依托检察实践基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守护生态的合力,充分发挥检察实践基地功能作用,加大野生植物保护力度,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同时,将检察实践基地打造成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基地,使生态司法实践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的过程。